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全面开展改革前的准备工作

  为确保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县要于5月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五项”清理工作。第一,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减轻财政负担。结合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行编制实名制,单独造册,落实到人。要清理和清退各类超编人员,严禁编外进人,对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得供给经费。第二,清理乡镇行政事业收费票据,规范票据的使用和管理。限定时间,该撤销的撤销,该作废的作废,票据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第三,清理乡镇预算内、外帐户。除规定保留的银行帐户外,其他帐户一律撤销。第四,清理乡镇政府财产。认真进行清产核资,登记造册,防止资产流失。第五,清理核实乡镇政府债权债务。在债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落实偿债责任,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财力允许的乡镇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偿还乡镇政府债务。县财政部门要将清理情况报县政府备案。

  (四)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支出顺序

  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支出顺序。乡镇财政资金首先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社会保障对象补助支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必要经费需求,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确保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根据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分类制定公用经费定额,严格控制会议、招待、车辆、电话等费用开支。

  (五)完善乡镇财政机构职能

  加强乡镇财政机构建设,保障乡镇政府依法履行职能的需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机构编制部门完善乡镇财政机构管理职能,具体为: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乡镇金库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核算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乡镇组织实施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政补助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负责乡镇税源监督管理;负责乡镇政府财力资源监督管理;负责乡镇政府债权债务监督管理等。

  五、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适应农村综合改革的新形势、新变化,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统筹城乡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改革的重大意义,消除误区,积极推进,为改革顺利进行奠定良好思想基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