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月20日前,我厅审核各市及集团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抄报国家发改委。
4、2006年1月1日前,商务部通过授权机构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二、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
(一)分配方式
凭进口合同先来先领。
(二)申请时间
商务部自2006年1月1日起受理。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企业填写《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网址同前),并提供商务部公告中要求的有关材料报我厅(外贸处)。
2、我厅负责通过网络向商务部提交申请。
3、商务部审核后由授权发证机构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请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将此通知下发所辖企业,并做好本地区(包括外资计划单列市、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本集团企业申请2006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组织工作。
联系人: 外贸处:丁媛琴 吴炜 电话:025-57710072、57710073
外资处: 孙峻华 电话:025-57710131
特此通知。
附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
江苏省外经贸厅
二○○五年十月七日
附件: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宿迁市外经贸局(集团)
商品名称: 食糖 贸易方式:加工贸易 单位:吨
企业名称
| 2005年配额量
| 2006年申请配额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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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罐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600
|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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