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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申请2006年度食糖、羊毛、毛条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通知

  3、11月20日前,我厅审核各市及集团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抄报国家发改委。

  4、2006年1月1日前,商务部通过授权机构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二、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

  (一)分配方式

  凭进口合同先来先领。

  (二)申请时间

  商务部自2006年1月1日起受理。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企业填写《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网址同前),并提供商务部公告中要求的有关材料报我厅(外贸处)。

  2、我厅负责通过网络向商务部提交申请。

  3、商务部审核后由授权发证机构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请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将此通知下发所辖企业,并做好本地区(包括外资计划单列市、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本集团企业申请2006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组织工作。

  联系人: 外贸处:丁媛琴  吴炜 电话:025-57710072、57710073

  外资处: 孙峻华    电话:025-57710131

  特此通知。

  附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

江苏省外经贸厅

二○○五年十月七日

  附件: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宿迁市外经贸局(集团)

  商品名称: 食糖    贸易方式:加工贸易       单位:吨

企业名称

2005年配额量

2006年申请配额量

备注

宿迁市罐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00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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