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苏外经贸贸管函[2007]130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07]188号)要求,为做好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保证进口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9月4日起,暂不受理新用户2007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包括加工贸易)。
二、请持有配额的企业做好已完成进口的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包括加工贸易)核销工作。
三、请持有配额的企业,如确认本年度内无法完成申领到的配额量(包括加工贸易),须在9月15日前将关税配额证正本及有关核销资料退我厅(进出口许可证事务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1001房,邮编:210008)。据悉,商务部将加大力度惩处浪费配额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