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沧州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沧政字〔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对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沧州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保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 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吕维彬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王太昌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振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
寇炳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强 市发改委主任
许葆宏 市民政局局长
张瑞桥 市财政局局长
陈西峰 市人事局局长
张 青 市编委办主任
李春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