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财政原则。预算项目安排要与政府职能转变方向相一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先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共同需要的公共性问题,优先保障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突出解决民生问题。
(三)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以三年为周期,整合财力集中投向关系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制约全省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问题,提升集中财力办大事和财政资金有效配置的实际效果。
(四)绩效管理原则。每个支出项目都要有明确、量化、分阶段的预期经济社会绩效目标,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与配置效能。
三、编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省预算改革及预算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编制省级部门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部门职能领域内中长期发展规划。各部门要依据省委、省政府一定时期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职能领域内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投入重点和预期绩效,编制三年分年度的滚动实施计划和分解目标,作为编制部门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的基础和前提。规划中提出的财政资金投向和领域要符合公共财政和民生为本的原则,重点项目安排要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突出解决事关全局的关键问题。分年度滚动实施计划和分解目标要切实可行,支出绩效目标要具体量化。
(二)建立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项目库。
1认真筛选论证支出项目。各部门要按要求,在部门职能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下严格筛选论证项目,项目的提出、论证、申报和审核均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项目选择必须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符合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符合部门职能领域(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入选。发展性支出项目的选择必须紧扣事业发展大局,要体现办大事原则,切忌项目零散,原则上不安排各部门一般性业务支出。
第一个预算年度安排的预算项目要按照当年要求编制,以后两年安排的项目应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明确重点支出方向及重大项目,原则上要编列到具体项目,确实难以准确细化编制的,也要按照规划要求列出项目支出方向或项目概况,待编制该年度预算时再逐年细化和落实具体项目,但必须具有实质内容和明确的项目资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