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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筑工程项目标后跟踪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合同履行情况。重点检查:
  1、现场施工合同填写价格与中标价格是否相符;
  2、工程款的拨付情况;
  3、工程建设项目进度情况;
  4、其它合同条款的履约情况。
  第十四条 填写《建筑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表2)。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进行查处:
  1、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与中标情况登记表不一致的;
  2、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3、转包及违法分包现象的;
  4、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建设工程项目任务超过范围的;
  5、现场管理混乱,不配合检查,不能及时出示相关现场管理资料的;
  6、违反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同时记入单位的诚信档案,并在信息网上公布:
  (一)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分包单位的;
  (二)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建筑工程项目的;
  (三)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
  (四)非原中标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或在实施过程违反规定更换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的其他成员或监理人员与中标文件拟定的人员不相符或经查实有20%以上不属中标企业的;
  (五)投标文件拟定的大型机械设备没有进入施工现场的;
  (六)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2.建筑工程项目标后管理检查表

  附件1: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项目(标段):

建设单位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类别

建设规模

项目工期起止时间

变更前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姓名:资格证号:专业:

变更前项目班子人员姓名

变更后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姓名:资格证号:专业:

变更后项目班子人员姓名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更换及变更原因:

施工(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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