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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10、城建档案馆负责检验各建设单位移交的电子档案,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设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2)建设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是否一致、是否已建立关联;
  (3)载体有无病毒、有无划痕;
  (4)核实在指定存在的环境平台上能否准确读出电子档案;
  (5)登记表、著录数据、软件、说明资料等是否齐全。
  凡检验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负责重新制作。
  11、工程电子档案要做到移交时数据完整、内容准确、编目规范、帐目一致、手续清楚,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附录C)。
  12、在存储建设电子文件的载体或装具上编制封面。封面内容的填写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13、脱机建设电子档案的保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归档载体应做防写处理,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
  (2)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7-20°C之间,并与有害气体隔离。
  (3)存放时应注意远离强磁场,并与有害气体隔离。
  (4)存放地点必须做到防火、防虫、防鼠、防盗、防尘、防湿、防高温、放光。
  (5)单片载体应装盒,竖立存放,且避免挤压。
  14、各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电子档案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在城建档案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中增加有关知识的学习。
  15、为了搞好建设电子档案的工作,建设、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市(区、县)城建档案馆联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有关技术要求
  1、文字材料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200dpi;竣工图图纸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存储格式为黑白二值图tif(Group4)或彩色、灰度图jpg(不低于中质量压缩)。竣工图电子文件格式采用dwg。
  2、电子文件存储路径及命名规则。
  电子文件的存储路径:工程项目文件夹--案卷文件夹--卷内目录文件夹
  “工程项目文件夹”的命名:序号(年度+顺序号)+工程名称
  “案卷文件夹”的命名:顺序号+案卷名称
  “卷内目录文件夹”的命名:顺序号+目录名称
  “电子文件”的命名:页码+5位备用码+文件扩展名;
  顺序号都为三位数,不足三位数前面补0。如001,002—— 011——
  页码为三位数,不足三位数前面补0
  备用码:00000
  其中案卷封皮和卷内目录的扫描文件存储于案卷文件夹下。
  联系电话:82860632
  地  址:青岛市黄县路1号
  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管理、信息科
  邮  编:266003
  电子信箱:82860632@163.com

  附录A 建设电子文件(档案)案卷(或项目)级登记表

文件特征

内容

工程地点

单 位

名称

联系方式

归档时间

载体类型

载体编号

设备环境特征

硬件环境(主机、网络服务器型号、制造厂商等)

软件环境

(型号、版本等)

操作系统

数据库系统

相关软件(文字处理工具、浏览器、压缩或解密软件等)

记录结构

(物理、逻辑)

记录

类型

□定长

□可变长

□其他

记录总数

总字节数

记录字符、图形、音频、视频

文件格式

文件载体

型号:

数量:

备份数:

□一件一盘 □多件一盘

□一件多盘 □多件多盘

制表审核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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