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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歌舞剧团、京剧团、影剧院和市电影公司人民电影院改革方案的通知


  1.符合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有关待遇的处理意见》(云人〔2001〕6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4人,由本人申请,经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2.成立“2131”电影放映管理站,负责全市“2131”工程电影放映管理工作,为市文体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安排5人。

  3.在昭通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扩展职责,整合资源,成立“昭通市文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市直文化、体育场馆的管理工作,为市文体局直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定编35人。人员由原昭通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9人和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的26人组成,财政按差额80%核拨工资。

  (三)资产处置。

  1.土地资产处置:由市文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门面出租户、产权界定等各项工作后,资产整体移交市政府处置。

  2.不良债务处置:凡是能豁免、冲销的债务和可以报损的设备,在改革中予以一次性豁免、冲销、报损。

  电影公司欠省电影公司发行收入66万余元,欠省电影公司集镇影院建设周转金10万元;人民电影院欠市电影公司片租36.2万元,向市电影公司借款11.7万元,长期借款﹙市财政、市电影公司﹚35万元,因债权人已超过两年时间未主张债权,按法律规定,可以不予赔付。

  电影公司欠市文体局3万元,欠市财政10万元,予以豁免。

  市人民电影院欠省电影公司委托贷款30万元(1989年委托建行贷款),按企业改制的相关政策规定,协商还付。

  三、改革的责任和时限

  (一)高度重视,强化宣传。

  各级各部门及广大文化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精心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加强改革的政策宣传,引导职工正确理解改革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改革工作在市直文化艺术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尽力帮助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人员分流安置由文体局牵头,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资产处置由文体局牵头,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昭阳区参加。文体局要开展深入调研,制定配套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市财政局要筹措资金,确保改革相关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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