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正常运转经费:①赴乡镇公益性演出,每场补助3000元。②赴县区政府所在地公益性演出,每场补助4000元(在昭阳区演出除外)。③创作人员深入生活、观摩学习、演员和编导培训等费用每年安排5万元。④服装、道具制作每年安排8万元。⑤灯光音响购置、耗材更换等每年安排5万元。⑥舞美制作费每年安排5万元。上述六项共计:70.3万元。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包干使用。
启动经费:文化艺术剧院正式成立即拨给启动资金30万元。
大型文艺调演经费补助:专项请示市政府根据情况单项补助。
自主创收:剧院从事商业演出,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自主创收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核拨,用于剧院扩大再生产和搞活内部分配。
“两团一院”因整改火灾隐患欠施工单位的9.7万元欠款由财政解决。
5.工作场地。
在新的工作场所未建设完成前,文化艺术剧院工作、排练场地安排在市体育场。
四、改革的责任和时限
“两团一院”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形成合力。
(一)统一思想认识。
深化“两团一院”改革、组建昭通市文化艺术剧院,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事业繁荣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及广大文化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精心谋划、积极推进改革。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改革和组建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直文化艺术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纪华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玲,市政府副市长韩梅,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普安银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文体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国土局、文产办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文体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明确部门责任。
资产处置由文体局牵头,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参加;人员分流安置由文体局牵头,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参加;人员选聘和分配制度由文体局牵头,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财政扶持政策由财政局牵头,人事局、文体局参加。市文体局要抽调专人认真调研,制定配套方案,落实责任。市财政局要筹措资金,确保改革相关费用的支付。各相关部门要尽力协调帮助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健康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