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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

  三、公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8、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不低于16℃。
  四、公共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6、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行驶、停放有序,停车场清洁卫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五、绿化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新建小区人均公共绿地在1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在30%以上;旧区改造的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0.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在25%以上。
  3、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
  六、环境卫生管理
  1、 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封闭阳台、空调安装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安全护栏(一楼安全护栏无探出现象),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网侧房屋无晒衣架。
  七、社区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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