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贯彻广东省就业“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县级以上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职业介绍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建立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力争实现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和村(居)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4、构建公共职业培训体系。市和各县(市、区)建设1个具有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在职职工培训和技能鉴定等功能的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四、政策措施
  (一)保持经济较快增长,抓好就业宏观调控。把扩大就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目标,在制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调整政策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并体现到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投资政策、金融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上来,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促进充分就业的双重目标。加强就业宏观调控,建立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失业预警机制,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限度内。加强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员的指导,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规模性裁员。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建立“人随资产走、转制不减员、分流不下岗”的分流机制,避免企业大量裁员造成大规模失业。
  (二)协调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改善,扩大就业容量。在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不断提高就业弹性,增加就业岗位,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相协调的路子。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完善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创业培训和开业指导,在准入条件、投融资、税收、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吸纳就业再就业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就业。大力培育和规范劳务派遣,鼓励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促进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健康发展,加强规范管理,扶持和引导讲诚信、群众满意度高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大力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加强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入汕就业和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