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十一五”时期,我市就业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以“统筹城乡、健全制度、完善政策、强化服务”为主线。以加快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为手段,确立就业优先战略,深人实施“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构建比较完善的市场就业机制和就业援助制度,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权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战略。“十一五”时期,我市就业工作要实施三大就业发展战略:
1、就业优先战略。确立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把实现充分就业放在与GDP增长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保持经济持续增长,调整产业结构,选择经济发展模式时,充分考虑促进就业问题。不断培育和发展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就业机制。不断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增加就业投入,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2、结构优化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优化配置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资源,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各类各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创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大力加强区域间产业转移,积极承担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增加就业岗位。
3、体制创新战略。加快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制度,消除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和体制性障碍,保障城乡劳动者就业机会和就业环境公平。改革现行就业服务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覆盖全体劳动者的新型劳动者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用工联络制度,指导企业招用工,满足正常生产企业的用人需求,保障企业生产发展。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逐步建立起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力争全市每年新增就业岗位4万个,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1、加快建立与统筹城乡就业相适应的就业政策体系,构建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2、扩大就业扶持政策覆盖面,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低保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贫困户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普遍得到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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