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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指南》的通知


  附件三:
  江苏名牌评价体系及分值分配

序号

一级

二级

1

市场评价(270分)

申报产品销售额(量)(200分)

申报产品出口额(量)(70分)

2

质量评价(220分)

申报产品采用标准及标准水平(50分)

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70分)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环境体系认证(25分)

企业员工获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数情况(10分);获证人数与从事质量工作的人数的比例(5分)

企业专职从事质量工作的人数占企业总的职工人数比例(5分)

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建设、“三包”情况以及对消费者(用户)意见处理情况(20分)

根据行业不同特点,企业获得其他与申报产品有关的认证,例如:HACCP认证、GMP认证、TL9000认证、QS9000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等认证(35分)。

3

效益评价(140分)

企业纳税总额(40分)

申报产品纳税额(50分)

企业工业成本费用利税率(20分)

企业总资产贡献率(20分)

企业总资产规模、总销售额(10分)

4

发展评价(200分)

企业新产品产值率(15分)

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30分)

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情况(50分)

申报产品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情况(30分)

企业参与行业、国家及国际标准制定情况(25分)

企业拥有国家、省级各类研发与技术机构情况(20分)

申报产品获得国家、省高新技术产品情况(15分)

企业拥有博士后流动站情况(15分)

 

5

信用评价(170分)

企业获国家质量管理奖励情况(30分)

申报产品获国家免检产品情况(20分)

申报产品获国家出口免验产品情况(15分)

企业获得驰名商标情况(15分)

企业获中国出口名牌情况(15分)

企业获得省级质量管理奖情况(15分)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A级为10分,其它不得分)

申报产品获得市级名牌产品情况(5分)

企业获得市级质量管理奖情况(5分)

到期复评的省级名牌产品(10分)

品牌认知度情况(专家根据行业排名、品牌市场影响综合打分,满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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