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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处关于进口配额许可证分配的管理办法
外资处关于进口配额许可证分配的管理办法
(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2002年12月9日发布)
进口配额许可证分配:
1、
对有申请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企业年度出口规模最大、上交税收总额最大、企业投资额最大的顺序排列,提出拟分配企业名单;
2、
确定企业资格名单后,按有资格企业的总出口、总税收额、总实际出资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分配指标的相应比例及数量;
3、
分配结果公开,包括出口、税收、实际出资排序和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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