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外经贸财〔2006〕524号)
各市外经贸局、财政局,省各直属中小企业(单位):
根据《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2000]4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规函[2006]3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网络管理系统: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自2006年起,我省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的要求,启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smeimdf.org),
企业申报、项目审核、公示与批复等一律使用该网络管理系统。网络管理系统实施后,项目资金计划及拨付申报程序如下:
1、登陆www.smeimdf.org进行注册(省级企业归属选择“地方直属”,非省级企业选择“地方”),注册成功后取得用户代码和登陆密码;
2、注册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注册单位应打印“企业登记表” (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后,与法人证书、组织机构证书、税务登记证、进出口企业登记证及其它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并报送到企业归属的资金管理部门。省级企业送到承办单位省贸促会(南京市中华路50号911室,联系人:卢晓光,联系电话:025-52856775);
3、通过“企业资质公示”查询企业资质是否通过审核;
4、资质审核通过后,进行资金计划申报。首页点击“在线申报”,系统出现登陆界面,输入注册时获得的用户代码和登陆密码后,进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5、通过项目资金计划公示查询,对已通过审核的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首先在网上进行资金拨付申报。各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完成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后,应将“申报单位登记表”、“项目计划申请表”、“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输出打印并加盖公章,会同其他相关书面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的资金管理机构。省级企业资料送省贸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