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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8]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汕尾市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市经贸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汕尾市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省政府决定组团参加2008年6月9日至6月1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的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为使我市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取得实效,特制定本筹备工作方案。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6月9日-13日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延长线106号)
  二、主要活动
  (一)6月9日16:30-17:30, “9+2”经贸团团长与媒体见面会
  (二)6月10日08:30-08:50,开馆仪式
  (三)6月10日08:50-09:30,领导巡馆
  (四)6月10日10:00-10:30,投资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仪式
  (五)6月10日16:00-18:00, “9+2”投资机会推介会
  (六)6月10日18:30-19:30, “洽谈会”欢迎晚宴
  (七)6月10至13日,展览展示
  (八)6月11日15:00-16:00,洽谈会成果发布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的组织领导,市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样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水镜(市政府副秘书长)、沈木荣(市经贸局局长)
  秘书长:郑泽梅(市经贸局副局长)
  秘书处设在市经贸局,全面负责汕尾市经贸代表团的日常工作。
  四、组团要求
  根据省要求,我市组成经贸代表团参会,团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领导和参展企业代表共78人组成,其中市直参会人员18人,各县(市、区)参会人员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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