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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开发区处、江苏省开发区协会秘书处关于开发区信息报送工作的考核奖励办法

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开发区处、江苏省开发区协会秘书处关于开发区信息报送工作的考核奖励办法


各市外经贸局开发区处,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近年来,我厅《江苏开发区》网站和协会《江苏开发区》刊物在反映全省开发区情况,指导基层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深受领导和业内外的普遍欢迎。为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信息报送的要求

  信息报送要围绕全省工作的大局,突出主题,抓住重点,聚焦全省开发区的重点工作,及时反映开发区工作动态及热点、难点问题,关注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前瞻性思考。

  二、加强信息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建设

  1、各市外经贸局开发区处,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均明确信息员。

  2、厅开发区处和协会秘书处负责与各市和各开发区的联系。

  3、厅开发区处和协会秘书处定期对信息员组织培训,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

  三、考评办法

  1、被《江苏开发区》网站和《江苏开发区》刊物采用的专题性信息每篇计5分。

  2、被《江苏开发区》网站和《江苏开发区》刊物采用的研究性信息,每篇计10分。

  3、被《江苏开发区》刊物采用的简讯每篇计2分,《江苏开发区》网站采用的简讯每篇计1分。

  4、由编辑部推荐,被省外经贸厅《外经贸信息》采用的信息按原分值的1.5倍计分;被商务部、省委、省政府的《要闻快讯》、《快报》和《信息简报》等采用或摘录的信息按原分值的2倍计分;被省领导批示的信息按原分值的3倍计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按原分值的4倍计分。

  四、奖励办法

  1、每半年对各单位在《江苏开发区》网站和《江苏开发区》刊物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2、奖励名额。先进单位13个(市外经贸局前3名、各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评前10名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13-18名(各市外经贸局前3名、各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评前10-15名)。

  3、奖励办法。年终对被评为开发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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