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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发展改革委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函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发展改革委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函
(京编办行[2007]18号)


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解决涉及北京市物价检查所编制若干问题的函》(京发改【2006】2174号)收悉。经研究并报请市编委领导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内设的价格监督检查处更名为价格综合处,不再承担具体的价格和收费管理方面的执法监督工作,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本市价格(收费)监督管理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综合研究、汇总分析价格运行和收费管理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依法组织实施价格听证工作。

  二、同意将你委所属北京市物价检查所由事业单位调整为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仍为副局级,主要职责明确为:负责具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行政部门行使的价格方面的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职责,依法查处价格方面的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组织落实全市价格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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