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考评方式

自评分

考评分

4

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保障消防经费和消防装备逐年增加。

3分

未组织研究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扣3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检查。

 

 

4分

未协调解决消防经费保障的扣4分。

6分

未组织研究消防装备建设的扣3分,消防装备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酌情扣2-6分。

5

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分

未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扣3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3分

未组织研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扣3分。

6分

每年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3分。

6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调查火灾原因

3分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未及时到场组织扑救的扣3分。

听取汇报,查阅火灾情况报告、火灾档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