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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建安[2008]10号)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三月七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领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统筹规划、树立典型、全面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目标。
  二、工作目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准化工地)是建筑企业自觉贯彻安全质量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了包括企业内部安全质量生产日常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安全质量生产工作标准、企业规程和责任制,实现与安全质量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层级、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做到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质量管理流程程序化、内部管理信息化、监控手段科技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旨在通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行标准化管理,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有效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008年底,我省特级施工企业标准化工地“优良”率应达到90%;一级施工企业标准化工地“优良”率应达到70%;二级施工企业标准化工地“优良”率应达到50%;三级施工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标准化工地“优良”率应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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