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制度:
1、信息通报制度。冰灾期间各地发现价格异动,应迅速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省物价局抗冰救灾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将价格异动警情信息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向省政府和省应急办报告。
2、价格突发事件专报制度。冰灾期间建立相应的警情专报机制。一般状态警情实行一天一报;紧急状态警情实行半天一报;特急状态警情及时上报。专报机制启动后,各报告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告。
3、应急值班制度。冰灾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含节假日),及时监控市场价格和接听价格举报电话。除保证专人值班外,还应通过电话录音、网上监测、网上举报等形式,接听价格举报电话和监控市场价格。
四、工作预案:
冰灾期间根据市场价格异动程度,将全省价格异动警情级别分为三级:
一般状态:指价格异动的商品品种不多,波及的范围较小,波动幅度不大,市场反响不大。
紧急状态:指价格异动品种较多,波及的范围较广,波动的幅度较大,市场秩序受到影响,群众产生紧张心理。
特急状态:指价格异动品种很多,波及的范围很广,波动的幅度大,市场秩序出现混乱,群众心理非常恐慌。
(一)一般状态警情的应急预案:
1、在接到或发现价格异动警情时,当地价格部门应迅速掌握情况,分析判断警情,提出应急措施意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报告。
2、警情发生地价格部门及时将价格异动警情信息和应急工作情况向邻近地区的价格部门进行通报。同时,省物价局抗冰救灾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将有关情况汇总分析后向全省价格系统通报,并派出工作组到警情发生地开展应急工作指导。
3、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重申对
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通报价格部门对事件所持的立场、态度及即将采取的措施;提醒经营者要加强自律,遵纪守法;告诫违法经营者立即停止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保持冷静,不要盲目跟风,并举报违法经营者。
4、警情发生地价格部门迅速派出检查组开展检查,对确属价格违法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形成震慑警示的态势,防止价格异动扩大、蔓延;对不构成价格违法的,给予提醒、告诫,防止其跟风和推波助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