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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2、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网点资源,积极发展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业,加快培育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更加深入、广泛地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产品直接配送进入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等,构建畅通的农产品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3、建设农村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以县(市)联社为重点,以基层供销合作社的门店和农村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同各种大中型零售企业或生产厂家对接,办好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县(市)联社要积极参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拓展总代理、总经销业务,带动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连锁经营。
  4、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传统业务优势,在巩固现有网点经营基础上,发展专业加工和综合利用处理为目标的一体化项目和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同时,积极配合公安、经贸、工商等部门搞好市场治安管理,取缔无证经营,查处违法收购生产性废金属行为,打击偷盗、破坏生产设备和通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通过行业协会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整顿废品回收行业秩序,规范行业行为和强化自律。
  四、积极扶持,落实政策,为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省政府粤府〔2006〕2号文件对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措施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都作了规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好文件精神,把握好政策,逐项予以落实,坚决杜绝从部门利益出发,阻挠和干扰有关政策落实现象的发生。具体工作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着力为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一)加强市、县两级联合社的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市、县两级联合社列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保障其组织机构和队伍的稳定,以强化联社职能,真正担负起全市系统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职责。市联社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县级联社的人员编制和经费由当地政府统筹考虑。要建设强有力的联社班子,尤其要注意选配好班子一把手,选拔有文化、有知识的优秀人才充实领导班子,建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集体。
  (二)实事求是地解决政策性亏损财务挂帐问题。各级政府要按照“分清性质、分清责任、逐级负担”的政策,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筹措资金化解历史债务。参照省的做法,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连续5年,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设立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解决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问题。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和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供销合作社联社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县(市)政府也要按此精神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当地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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