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全面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社区普遍按“一居一站”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力争到2010年,100%社区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并按省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人员、财政经费、办公场地。实现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与县(市、区)劳动市场信息的联网,统一安装使用省规定的业务软件,实现劳动保障信息共享;不断完善社区就业管理服务、社会保险服务,特别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注重发挥社区在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发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社区就业岗位,积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实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100%覆盖到社区;实施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认真做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劳务派遣组织、服务实体和就业基地,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开通更多渠道;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享受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关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全面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力争到2010年全市60%以上的社区实现社区居民充分就业。各地要积极开展创办信用社区活动,探索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就业与失业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业,到2010年实现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其中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
(五)推进社区安全服务。大力加强社区警务室(站)建设,优化警力配置,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警务运作,切实为社区配备专职社区民警,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指导社区建立群防群治警民联防队伍,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警民携手共创安全社区,实行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制。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社区警务机制,构建以派出所和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进一步规范治保组织、出租屋管理员、治安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护卫组织、保安员等治安辅助力量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出租屋档案信息库,及时提供租赁信息,加强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掌握承租人的经营居住情况,及时化解租赁双方的纠纷,协调租赁房屋的邻里关系,逐步建立起规范服务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在预防犯罪的作用。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提升社区消防水平;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和传销工作;建立传染病、食品安全、灾害事故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到2010年,市级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具体目标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做好社区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人人享有优质方便、费用合理的基本医疗和卫生保健服务,使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等能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得到基本医疗和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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