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单位: 住宅: 手机
初步诊断:
类别:1.视力障碍 2.听力障碍 3.语言障碍 4.肢体功能障碍 5.智力障碍 6.精神障碍 7.多重障碍
(可多选并划圈表示)
报告人: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住址代码
填卡说明:
1、填报对象:阳江市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0~14岁(含14岁)特殊儿童。
2、填报内容:初筛报告卡的所有内容请仔细填写,以备随访。
3、住址代码由录入人员填写。
附件3
阳江市医疗保健机构残疾儿童
登记报告工作程序
一、登记报告部门
阳江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医务科(处)负责组织和督促本机构的儿科、外科等门诊各有关科室按照《阳江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办法》的要求开展残疾儿童登记报告工作;信息科负责审核和报送本院有关科室报告的“阳江市残疾儿童初筛报告卡”。
二、登记报告内容
按照“阳江市残疾儿童初筛报告卡”内容执行。
三、登记报告程序和时间
(一)阳江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前来门诊或住院的有致残(或有明显致残趋势)疾病的0 -14岁患者,主诊医师发现有残疾障碍的,应询问患者或家长是否进行残疾登记领证。未登记领证的,作为首次诊断或发现残疾,及时填写《阳江市残疾儿童初筛报告卡》。信息科应定期收集、审核《阳江市残疾儿童初筛报告卡》,将报告卡内容登记到《阳江市残疾儿童初筛情况登记册》,并分别于每年的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阳江市残疾儿童初筛报告卡》,上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二)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残疾儿童资料的报告、统计、业务指导及质量控制工作。每季第一个月20日前将本辖区的《阳江市残疾儿童初筛报告卡》汇总上报阳江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同时过录登记到《阳江市残疾儿童初筛情况登记册》。
(三)阳江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残疾儿童资料的报告、统计、业务指导及质量控制工作。每年7月30日和次年的1月30日前将全市的《阳江市残疾儿童初筛报告卡》汇总上报至阳江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同时过录登记到《阳江市残疾儿童初筛情况登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