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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工商局千村百乡无假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7年目标:按照区域管辖的原则,全面准确地掌握食品经营单位数量、建立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长效监管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单位经济户口,落实工商所(市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做到有效监管。农村流动食品送货车备案率达到90%以上;基本控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消费市场;有效控制无照经营和制假“黑加工点”的滋生和蔓延;基本实现辖区食品经营者的市场准入资格合法。

  2008年目标:按照区域管辖的原则,全面完善食品经营单位经济户口电子软件系统,对农村偏远地区食品店做到有效监管,农村流动食品送货车备案率达到95%以上;基本控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消费市场;有效控制无照经营和制假“黑加工点”的滋生和蔓延;实现对辖区食品经营者市场准入资格合法的动态监管。

  2009年目标:按照区域管辖的原则,全面实现对农村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的动态监管,农村流动食品送货车备案率达到98%以上;基本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消费市场;无照经营和制假“黑加工点”即时发现,即时打击并取缔;全面实现对辖区食品经营者市场准入资格合法的动态监管。

  (二)食品经营单位自律目标

  以整治规范,建章立制,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为重点,通过行政指导,政策法规培训,书面行政告知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提高农村广大食品经营单位的自律能力,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在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三个重点环节上加强自我管理。

  2007年目标: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检查验收、销售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三项制度落实率达到95%以上;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占食品经营单位总数的20%以上;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90%以上;消费者申、投诉率在10%以下。

  2008年目标: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检查验收、销售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三项制度落实率达到98%以上;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占食品经营单位总数的50%以上;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95%以上;消费者申、投诉率在5%以下。

  2009年目标: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检查验收、销售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三项制度落实率达到100%;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占食品经营单位总数的70%以上;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98%以上;消费者申、投诉率在2%以下。

  三、工作重点

  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网点比较分散,点多面广,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假冒伪劣食品造成的危害程度认识还不够,销售和购买假冒伪劣食品的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执法行动取得成效,市局确定了四个工作重点:一是源头治理,阻断假冒伪劣食品由城市向农村转移;二是行为规范,规范农村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相关制度健全,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三是严打无照经营,取缔农村制假“黑加工点”,基本杜绝无照经营前清后生,死灰复燃;四是加强普法宣传,引导消费者增强识别和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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