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工商局千村百乡无假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局,市局机关有关处级单位:
现将《沈阳市工商局“千村百乡无假货”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今年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市局制定的“千村百乡无假货”执法行动方案,是“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附件:1.致农村广大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
2.农村食品经营者行政告知书
二○○七年五月十日
沈阳市工商局千村百乡无假货执法行动方案
农村食品市场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消费安全和切身利益。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摆在我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切实维护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09年,在全市农村开展“千村百乡无假货”执法行动(简称“千百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的工作部署和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强力推进农村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督、引导农村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增强农村食品经营单位(个体业主)自律意识,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监管目标
以治理源头,取缔无照经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集中对农村食品流通市场(超市、食品店、农贸市场、农村大集、个体摊点、流动商贩)进行整治规范。从今年开始,按照三个1/3的比例,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完善食品经营单位经济户口;全面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全面强化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使农村食品市场制假售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使农村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使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真正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