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产品源头清理整治行动,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的清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等违法行为,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禁用高毒农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明显下降,认真贯彻《
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省政府令〔2008〕第8号),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京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100%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100%达到“有标准、有检测、有标识、有组织”,100%纳入质量安全追溯范围。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
切实加强饲料、兽(渔)药质量和生产环境的监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农业部193号公告和560号公告禁用兽药,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法饲料添加物以及孔雀石绿、乙烯雌酚、硝基呋喃代谢物等违规鱼药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减少动物疫病流行。切实加强检疫检验和监测工作,完善畜产品、水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畜禽及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主要养殖业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禁(限)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畜禽、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明显下降。此项工作由市畜牧水产局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严厉查处各种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直接供应奥运会的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管、封闭管理、单独生产、批批检验。对产品销往奥运会承办城市的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控,落实出厂产品备案制度,逐一签订质量承诺书。对高危食品和条件较差的企业实施批批强制检验。加强对旅游景区、交通干线辐射区域食品企业的监管,特别是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监管。此项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