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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08年规范全市门头牌匾设置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召开门头牌匾规范设置现场观摩会。7月份前后,市执法局将结合城六区执法局整治活动开展的效果,适时组织召开一次现场会,通过建立工作交流的平台,为年底前全面提升我市门头牌匾设置水平提供助推。
  (六)邀请规划、工商部门对活动开展效果进行检查验收。为了认真贯彻市发〔2007〕31文件中关于加强门头牌匾管理有关精神,10月底,市执法局将邀请市建设、市规划局、市工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合对城管执法系统今年门头牌匾整治规范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听取兄弟单位宝贵意见,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三、阶段划分
  (一)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5月底)
  工作内容:
  1. 对于辖区设置明显带有尺寸超高、材质低劣、用字不规范、显示不全等不规范的门头牌匾,责令设置单位限期(不得超过4月15日)整改。(城六区执法局、各开发区分局)
  2. 逐街逐户检查门头牌匾设置审查登记情况,对于未经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审查规范的,督促设置单位进行完善。(城六区执法局、各开发区分局)
  3. 根据检查情况对辖区一、二、三类街道进行筛选,选定拟创建的门头牌匾设置样板(特色)街道,并根据整治规范难易程度,确定时限,编制创建计划。(城六区执法局、各开发区分局)
  4. 对辖区商业建筑外立面设置的单位名称标识牌匾实施逐一登记造册,在不影响所在街道整体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积极联系辖区规划部门实施统一改造。(城六区执法局)
  (二)巩固规范阶段(6月初―9月底)
  工作内容:
  1. 对于集中整治阶段门头牌匾未能按期整改的,采取处罚、拆除和统一改造的形式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要以城区一、二类道路和二环以内三类道路为整治重点,切实把握好规范管理、美化城市、发展经济三者间辩证统一的关系。(城六区执法局、各开发区分局)
  2. 将辖区商业建筑外立面设置的单位名称标识牌匾改造方案报市执法局审查,在办理门头牌匾设置审查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设置。(城六区执法局)
  3. 结合街区地缘特征,深入开展辖区门头牌匾设置样板(特色)街道的创建工作,力争创建一批彰显古城历史、文化特色和科技发展成果的街道。(城六区执法局、各开发区分局)
  (三)全面提升阶段(10月初―11月底)
  工作内容:
  1. 从美术、工程设计、色彩搭配、用字规范、外文商标等多方面提高门头牌匾设置管理水平,适时组织相应的培训学习和考察,通过强化执法管理者素质,从而提高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城六区执法局、各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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