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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08年规范全市门头牌匾设置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08年规范全市门头牌匾设置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城管发〔2008〕28号)


各区执法局,市局各执法分局、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2008年全市规范门头牌匾设置秩序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3月3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2008年规范全市门头牌匾设置秩序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门头牌匾设置秩序,改善人居和空间视觉环境,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08年3月1日至11月30日,市执法局对全市门头牌匾进行集中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落实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各项要求,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要服务、执法必须服务”的理念,加大对沿街单位、商户门头牌匾的整治力度,使全市一、二类道路门头牌匾设置合格率全部达到95%以上,三类道路门头牌匾设置合格率基本达到85%以上。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全市门头牌匾综合整治工作。此次活动开展的整治工作重点是城区一、二类道路和二环以内的所有三类道路。对于设置明显带有尺寸超高、材质低劣、用字不规范、显示不全等的门头牌匾,进行全面整治和规范。
  (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实行标识专审管理。世界知名商业单位、中华老字号、银行、邮政、电信等连锁商业机构因企业发展需要,设置门头牌匾之外的单位名称标识,在不影响所在街道整体规划风格和城市建筑物容貌的情况下,实行市执法局标识专审管理。
  (三)协调规划部门对建筑外立面门头牌匾进行统一改造。城六区范围内所有商业建筑外立面设置的单位名称标识牌匾,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应积极协调规划部门进行统一设计,在不影响所在街道整体规划风格和城市建筑物容貌的前提下,报经市执法局审查同意后方可设置。
  (四)创建门头牌匾设置样板(特色)街道。城六区执法局按照辖区一、二类道路总数的15%进行创建,三类道路创建数量不少于10条(未央、灞桥不少于5条);各开发区执法分局分别按照辖区一、二、三类道路总数的30%进行创建。(创建计划3月底前报市局督查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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