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城市管理执法理念方面:
1、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
负责处室:组织人事处。
工作要求:通过举办理论和业务培训班、研讨班等形式,深化执法队员对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牢固树立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市城管执法局各处室、各直属支队和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分别完成理论研讨文章1-2篇。
2、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从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方向,找准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撑点;从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 和谐西安的高度,夯实城管执法工作的着力点;从创建全国一流城管执法模式的角度,发现各个层级的智慧点;运用战略和长远的眼光,确定城管执法工作的定位点。要主动在“提升”上下功夫,在提高工作标准、提升管理水平方面多想办法、多出成绩,推动城管执法各项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负责处室:组织人事处。
工作要求: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在工作中体现“城管执法就是服务、城管执法就要服务、城管执法必须服务”的理念;要在城市管理执法中开拓创新,勇于实践,积极创造新的经验和做法。
(二)城市管理执法方式方面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对履行城市管理指导和协调职能的调查研究,定期对执法和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和指导,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的发现、沟通、督办、反馈等各个环节实现有效衔接。
负责处室:局创卫办。
工作要求:年内初步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动机制,逐步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综合协调体系,提高城市管理的总体效能。
4、根据“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进一步划分和明确市、区、街道三级管理范围、职责和标准,积极支持、督促各区政府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形成条块结合、市区联动的良好局面;联合有关部门落实“122”城市管理体制,制定街道城市管理人员和社区城市管理监督员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
负责处室:督查二处。
工作要求:6月底前在全市463个社区落实“122”管理体制,形成管理、执法、监督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第四级网络,不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在全市聘请2000名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