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体育部门、共青团等组织全面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广大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要积极组织和探索发展各有特色的综合或专项学生体育竞赛,举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增强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群众性、趣味性。学校每年都应当举行春、秋季学生运动会,并经常开展以班级、年级和学校为单位的各种体育活动,支持和指导学生体育社团建设,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健身意识,激励青少年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形成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使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体验快乐、培养兴趣。
2、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积极引导家长强化“健康第一”观念,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注重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结合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学校、社区要与家庭加强沟通与合作,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把家庭体育活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开展形式多样、效果良好的家庭体育活动。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以及其他校外教育机构和社区要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充分利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和空间条件,积极倡导和鼓励创建各种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团队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不断完善学生军训工作,丰富军训内容,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炼意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积极推进“教体结合”,融体育于学校教育工作之中。建立健全教体结合领导机构和日常协调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教体结合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教育、体育等有关部门和组织要在教学管理、经费投入、条件保障、训练指导和竞赛组织等方面为学校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和体育运动队建设等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快特色体育项目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水平。学校应确保每年一定的生均公用经费用于体育训练和竞赛等。
5、加强体育特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注重学校体育基础教育建设,不断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教育和体育部门要把体育基础项目和特色项目列入竞赛计划,并形成竞赛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后备人才的输送、奖励等激励机制,促进后备人才的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招收一定比例的体育特长生,培养更多更好的体育后备人才,努力构建“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深入推进“中小学生课外文体工程”示范区建设,认真总结和推广全国和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的经验,进一步扩大体育艺术“2+1”项目试点。到2010年,我市将努力建设一批与教育强县、体育强县建设水平相匹配、体现我市体育艺术特色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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