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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厅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4.推行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操作规程,统筹协调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预算处负责)
  分口制定项目支出考评实施方案,行政类项目考评实施方案由政法处牵头;事业类项目由教科文处牵头;基本建设类项目由经建一处牵头;其他类项目由相关处制定分门别类的考评实施方案。选择典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相关业务处负责)
  财政投资评审要扩大范围、规范制度、提高质量。对自治区财政投资项目(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决算评审、国库支付进度评审和竣工决算评审,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在预算支出管理中的作用。(投资评审中心负责)
  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其他财政涉农项目的立项评估评审、检查验收工作。(农业评审中心负责)

  25.继续实施“金财工程”。

  推进“金财工程”系统平台建设,年内争取列入全国试点范围并在自治区本级部署实施。投资建设全区“金财工程”网络安全系统工程。推进全区财政系统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投资建设自治区、盟市两级财政部门公文电子传输系统、三级财政部门远程音视频会议系统,启动运行财政厅网上公文信息化处理系统。加强“金财工程”制度建设和项目管理。加强对盟市、旗县财政信息化和“金财工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强内外网门户网站建设与维护。通过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为财政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财政信息中心负责)

  推广实施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非税收缴、政府采购、乡财县管、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和涉农补贴等财政业务软件,在盟市全面推行的基础上,逐步部署到全部旗县。(相关处室及财政信息中心负责)

  26.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
  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推进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牧区兴办村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在部分旗县进行试点。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体制、苏木乡镇机构、金融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农牧林场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成果。(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办负责,相关处配合)
  指导各地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旗县、苏木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进“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督促落实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最低保障标准,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政权和组织正常运转。(预算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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