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责任,统一办法
(一)排查采取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县政府负责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排查工作。省农垦总局负责农垦系统工程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直机关管理用房的排查工作。省洋浦管理局负责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建筑及工业、企业的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市县政府辖区的排查工作,可分为教育、卫生、工商、交通、旅游等系统分别组织,乡镇建筑的排查可由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配合,给予技术支持。
(三)排查办法。排查工作由部门组织,具体由工程业主单位负责。如教育系统的排查,由市县教育局组织全市县的校长(园长)集中开会布置,发放排查表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讲解排查表填写要求,由学校负责人回去请学校建筑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督、监理单位的专家,帮助检查,限时完成。其他系统类推。
(四)对城镇民居住宅的排查,建议以居委会为单位,发放排查表格到住宅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请建筑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督、监理单位的专家进行排查,填表,限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专家组指导。
(五)对乡镇建筑的排查,由乡镇政府组织,镇属地的建筑由镇政府发排查表填报排查,村庄农民的住宅,以村委会为单位发表填写排查,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指导,限时完成。
(六)在组织填报排查表的同时,各排查小组采取分区负责的方式有重点地介入排查和指导,及时统计排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排查程序和内容
(一)做好排查前的培训工作。组织专家统一对排查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抗震隐患排查业务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二)可通过查阅档案和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排查。对于没有图纸等档案文件资料的建设项目,采取现场踏勘的方式进行。排查时需携带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检测设备供现场踏勘时用。
查阅档案。包括:规划、勘察、图审、施工报建、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设计图纸和施工文件资料审查。具体排查内容可按我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中的排查要点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进行排查。
现场踏勘。重点查看内容:1.整体结构的检查:结构布置、层数、层高、总高度,柱网及外围尺寸有否按图施工,与施工图一致;建筑物是否有不均匀沉降、倾斜等现象。2.混凝土分项工程的检查:混凝土梁、板、柱的尺寸及混凝土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观感是否完整无缺陷。3.钢筋分项工程的检查:钢筋规格,间距,数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4.非结构构件的检查:填充墙、女儿墙、悬挑构件等非结构构件的材料、与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