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坐落地点、发包范围、发包方式、养护要求、开竣工日期、质量要求、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等内容;
(二)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不超过项目预算养护经费的2%;
(三)施工图纸、设计资料、设计说明书、地质勘探资料、绿化现状平面图、设施管养记录、植物材料明细表;上下水及园林土建设施明细表等;
(四)养护工程量清单;
(五)采用的技术规范、养管质量要求、检查标准;
(六)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合同价格、养护工作内容、养护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工程款的支付、结算方法、违约责任等;
(七)招标书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定标原则;
(八)招标工作安排:领勘现场日期、交底、答疑时间、投标起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地点及联系方法等;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一)企业简况;
(二)标书综合说明;
(三)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养护资料、工程量清单图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工程造价表、主要材料报价表、标底构成;
(四)养管方案、养管进度工序、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五)投标养管单位的资金基本情况、机械状况、人员技术结构等;
(六)现场与资料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对合同主要条件的确认说明。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作废:
(一)未按规定密封;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内容不全;
(三)未加盖单位印章、法人代表人印章;
(四)逾期送达;
(五)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参加开标会;
(六)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六、招标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一)对招标任务的投资负责;
(二)定标后不得借故拖延签订合同或改变养管资质单位;
(三)对中标单位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