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提高利用知识产权文献信息的能力。在专利的申请、运用、实施、管理、保护和对外贸易中,特别是在引进专利技术尤其是引进境外专利技术时,及时进行专利检索,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或引进失效专利技术。
2.积极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成果受法律保护,具有垄断性和较高的市场价值。引导和促进各中小企业切实安排资金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及运用。
(三)切实促进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在申请专利前,对发明创造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避免丧失专利性。对不适宜申请专利保护,他人又难以通过“反向工程”破译的创新成果作为技术秘密保护。公开既不适宜申请专利,也不宜作技术秘密保护的创新成果,避免发明创造落入竞争者之手。
2.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积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企业应掌握专利保护的基础知识,注意搜集、保存证据,灵活采取发警告函、协商、诉讼等形式保护知识产权,使中小企业既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也能有力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3.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上述所禁止的行为提供制造、销售、使用、展示、广告及其他便利条件。
(四)切实促进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督促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形成企业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企业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格局。切实做到工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和职责方面的“五落实”。
2.建立知识产权目标考核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制,把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量以及质量、人均拥有量、增幅和实施效益纳入目标任务,统一安排、管理和考核,要将获得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作为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考评的重要内容。
3.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评审制度。企业要根据实际,建立知识产权评审委员会,对重大经济活动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评审,防范和减少知识产权纠纷。
4.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制度。企业应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建设、培训、奖酬及工作事务等支出。对发明创造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表彰奖励,引导和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活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氛围。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