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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基层单位开展“双述双评”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3.认真履行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对纳税人反映和关注的重点问题办理解决的情况。
  税收管理员主要报告个人:
  1.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情况。重点包括:对纳税人的户籍、帐簿、凭证管理情况,尤其是对停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以及发票的管理和监控情况;申报征收管理情况,尤其是对征收方式的鉴定、欠税、延期申报纳税、个体税收管理的情况;纳税评估、日常税务检查的情况;对减免缓退税、税款抵缴、税前扣除、征收方式调整、自开票资格认定以及其他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情况;
  2.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情况。重点是对纳税人的服务态度、维护纳税人权益、涉税事项办理的效率和质量的情况。
  (二)述廉方面
  主要报告:
  1.分局(科、所)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情况。
  2.分局(科、所)负责人和税收管理员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其中必答内容为:
  (1)有无接受管辖范围内纳税人安排的吃请、营业性娱乐健身及外出考察等活动的问题;
  (2)有无收受纳税人任何形式或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等财物的问题;
  (3)有无向纳税人借钱借物或要求纳税人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家车开支、餐饮、旅游等各种费用的问题;
  (4)有无向纳税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问题;
  (5)有无强行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机构、参与税务代理中介活动收取费用的问题;
  (6)有无强行向纳税人推销商品、代理会计业务等为其个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利的问题;
  (7)有无与纳税人一起赌博或参与社会其他方面人员赌博的问题;
  (8)有无违反规定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驾车、上班炒股等问题。
  五、“双述双评”的方法程序
  (一)公开作出勤廉承诺,做好“双述双评”的基础工作。各基层分局要根据“双述双评”的主要内容,将分局(科、所)负责人和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办税流程、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廉政纪律、监督电话等,以公开承诺的形式向管理服务区域内的纳税人进行宣传践诺,对重点税源企业采取签订“勤廉互督公约”、对其他纳税户通过印制发放勤廉监督卡或上门送交勤廉承诺书等形式作出服务承诺,全面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和评议。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做好“双述双评”的准备工作。每年第四季度,结合年终总结和公务员考核,分局(科、所)负责人和税收管理员要在广泛征求和听取系统内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全年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对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必答内容和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落实整改情况逐项作出明确的回答或说明。同时,按照三年一轮的原则,由各市、吴中、相城地税局所辖分局以及苏州市区各税务分局自行确定三分之一的税收管理员在当年11、12月份召开的“双述双评”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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