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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市区两级领导大接访活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市区两级领导大接访活动方案》的通知
(青环发〔2008〕173号)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联席会议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青岛市环保局开展市区两级领导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青岛市环保局开展市区两级领导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近中央和省、市委领导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区(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市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开展全国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同志关于深入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信访问题入手,按照“天天得到领导接待、事事得到妥善处理”的要求,加大接访力度,搞好宣传引导,促使大接访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青岛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坐班接访。环保系统市、区两级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公开接访,每个工作日都要有领导干部坐班接访,确保“天天得到领导接待、事事得到妥善处理”,领导班子成员接访率占总上访量的90%以上,占钉子案(骨头案)的100%。
  (二)坚持包案处理。对上级交办的案件特别是重信重访案件,每案都要安排市局或分局领导包案接待处理,力争按期办结率达100%,结服率达90%以上,努力减少环境信访积案。
  (三)坚持接防、约访、下访、回访制度。深入排查化解矛盾隐患,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早发现早解决环境信访问题。
  (四)坚持宣传引导。通过市各新闻媒体开辟的区、市委书记大接访专栏报道环保系统在大接访活动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
  三、工作安排
  领导大接访活动第二阶段共50多天时间,分四个阶段深入推进,做到各有侧重、有机衔接,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深入推进接访阶段(10月6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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