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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3、积极推进劳动保障执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执法水平和效率的提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时,必须公开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办理工作,到年末,省厅4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实现在线办理,各市局也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积极推动此项工作。
  4、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能否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是衡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的重要标志。全省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制度建设入手,以制度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案件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等合理设定处罚标准,切实做到行政处罚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杜绝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5、加强劳动保障层级监督和司法监督。适时对《江苏省劳动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强化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对下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所属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应当自觉履行。
  6、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创新行政复议办理方式,在符合国家法律基本规定和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和完善简易程序制度、质证辩论制度和协调和解制度,提高复议效率,降低复议成本,努力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立足于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手段,积极化解矛盾,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7、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通过对行政执法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评查,及时发现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效。要按照劳动保障部25号令的要求,切实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职能。
  (四)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核
  8、积极推动劳动保障地方立法,争取三个立法项目尽快出台。一是加快制定《江苏省欠薪支付保障规定》,全力做好草案的修改、完善和上报工作,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开展相关调研、论证,争取省政府常务会议尽快审议通过。二是根据梁保华省长关于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的重要批示,对《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尽快出台。三是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抓紧做好《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修订工作,在条件成熟时上报省政府,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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