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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苏劳社法〔2007〕2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是 “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整体推进的第一年。全省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今年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两个率先”、推进“五个充分”工作重点的开展,创新思路举措,拓展工作空间,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为确保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就做好2007年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认真制定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重点和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以及关系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年度目标与五年规划相衔接,做到上下贯通,条块结合,以确保上级下达工作目标在基层全面落实。要加强普法机构的自身建设,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普法活动的顺利实施。自觉地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融入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去,使普法教育保持持久的活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二、要紧紧围绕三个重点对象,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加强对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围绕宪法、行政法、劳动保障法律制度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规定等重点,开展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普法培训,把普法培训作为系统干部培训的一项必备的重要内容。继续完善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培训等形式,抓好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形成任前法律考试和任中法律测试的考核制度,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法律,每个国家公务员年度学法要不少于40学时,要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争议仲裁、信访、以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岗位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县乡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普法培训。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将普法工作纳入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中。
  (二)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经营、自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各地要结合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通过集中办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主动上门服务等形式加强对用人单位特别是曾发生过违法行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普法培训,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不断增强其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意识和能力,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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