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灾难
| (一)
| 安全事故
| 1
| 陆上安全事故
| 死亡(含失踪)1人以上;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人以上中毒或重伤;需转移安置30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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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航安全事故
| 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境内发生飞行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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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上突发事件
| 船舶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或港口设施造成安全威胁的事件;死亡(含失踪)1人以上;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1000吨以上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重要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坏;一般港口遭受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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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陆路交通中断事故
| 国家和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遭受破坏,或因灾害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3小时以上无法恢复通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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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力供应事故
| 造成本市电力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以上;影响重要保障单位供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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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讯、信息网络(含广播电视网络)中断事故
| 影响1万户以上居民的通讯、信息网络(含广播电视网络)中断3小时以上;造成重要保障单位的通讯、信息网络(含广播电视网络)中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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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燃气供应中断事故
| 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燃气供应中断3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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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供水中断事故
| 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停水3小时以上;影响重要保障单位供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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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共场所因拥挤挤踏等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
| 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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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1
| 造成人员伤亡或需要疏散人员的环境污染事故
| 死亡1人以上;中毒(重伤)3人以上;需转移3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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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核电站泄漏;危险化学品(含剧毒物品)泄漏;放射性物质扩散事故;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 核电站泄漏;危险化学品(含剧毒物品)生产、运输和储存中发生泄漏;1至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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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因环境污染造成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发生大面积污染;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 发生此类事件;出现此类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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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树木;毁林开荒、乱占林地;非法改变防护林、特殊用途林用途
| 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树木500立方米或幼树2500株;非法改变20亩以上防护林、特殊用途林用途;非法改变40亩以上其他林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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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造成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资源开发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到严重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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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一批死亡的事件
| 发生此类事件;出现此类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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