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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7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2008]7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粤民函〔2006〕645号)和市府办公室《关于对2007年度殡葬管理目标工作进行验收考评的通知》(江府办函[2008]5号)的要求,2008年1月14日至15日,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市各地开展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考评得分为:蓬江区85分,江海区96分,新会区87分,台山市87分,开平市87分,鹤山市93分,恩平市93分,各市、区基本完成了2007年度殡葬管理目标任务。现将具体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市、区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目标的落实,殡葬管理工作平稳发展。一是全市火化遗体26999具,保持火葬区火化率达100%。二是公墓管理进一步加强,各市、区把整顿各类公墓违规行为作为当年度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对超面积墓穴、对外销售墓穴等进行固化登记,遏制违规行为继续蔓延,取得了初步成效。三是公益性生态墓地和骨灰楼建设有新进展,各市、区制定了辖区内的公益性生态墓地和骨灰楼建设总体规划。四是治理乱埋乱葬成果进一步巩固,蓬江、新会、台山、鹤山等市(区)认真开展非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工作,共清理各类违规坟墓41穴,有力整治了骨灰乱埋乱葬现象。五是殡仪服务不断规范,开平市殡仪馆认真贯彻执行省民政厅关于殡仪服务、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安放管理等四项暂行规定,受到了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市、区对殡葬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仍然存在建造超面积墓穴、对外销售墓穴等违规行为,个别经营性公墓建造豪华大墓问题仍较突出。二是各地实施“十一五”期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划的进度缓慢。三是“三道两区”个别地段出现复坟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公墓的管理。重点抓好公益性公墓面积标准化、墓碑小型化、收费规范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对各类公墓违规建造超面积墓穴、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墓穴进行固化登记,公墓单位要停止并承诺不再出现上述违规行为。积极转变向面积要效益的传统经营理念,引导墓园向园林化、艺术化、生态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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