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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农工[2006]2号)


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六年八月十一日

  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6年工作要点》的精神,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紧紧抓住当前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明显成效;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探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长效机制;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基础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有效工作机制,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开好局、起好步。

  一、2006年全省农民工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

  1、贯彻落实《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工业园区单位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相应的录用登记核查制度,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抓紧推进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将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管理情况纳入劳动合同书面报告范围。推广使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公布,为农民工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提供政策指导和具体帮助。(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国资委、总工会配合)

  2、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在全省建筑行业推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强建筑、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及时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利用银行卡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在农民工集中的行业或区域,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省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国资委、工商局、公安厅、总工会、人行南京分行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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