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工作: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共同负责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配合工作: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解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省人口计生委
牵头工作:进一步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共同负责工作:发挥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统计管理工作。
配合工作: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省国资委
共同负责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配合工作: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
省国税局
配合工作:贯彻落实扩大转移就业容量的各项税收政策措施。
省地税局
配合工作:贯彻落实扩大转移就业容量的各项税收政策措施。
省统计局
共同负责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统计管理工作。
省工商局
共同负责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配合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民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
省安监局
牵头工作:依法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主体责任。
共同负责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农民工培训责任。
配合工作: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
省政府法制办
共同负责工作:在政府立法、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过程中注重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配合工作: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
省政府研究室
共同负责工作:研究解决农民工相关问题的政策措施。
省苏北办
配合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民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人行南京分行
牵头工作:组织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
共同负责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配合工作:支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贯彻落实扩大转移就业容量的政策措施。
省总工会
牵头工作:强化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
共同负责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农民工培训责任;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引导农民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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