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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


  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原则,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对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平等保护、适度保护、利益平衡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全省法院要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争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排头兵”。

  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的质量和效率。通过统一对法律的理解,使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逐步降低,减少判决生效后提起申诉和再审案件数量;减少超审限案件;提高结案率,把存案数量控制在合理限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

  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每个中级人民法院均应设置专司知识产权审判的合议庭,案件数量较多的法院设置独立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根据案件数量增幅适量增加知识产权法官数量;合理增设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和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使知识产权审判力量资源配置和布局更趋合理。

  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整体素质。以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树立法官的职业形象、完善法官的职业监督为重点,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争取到2008年所有知识产权法官都达到本科学历,培养一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高学历专家型法官;加强廉政建设,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和制度约束,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宣传工作。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发现搜集、整理分析、调研总结、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出台一批对全省有指导意义、在全国有影响的知识产权审判调研成果;拓展对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为学术研究、立法研究提供鲜活素材。

  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在上下级法院之间、泛珠江三角洲地区法院之间和全国兄弟法院之间,以及法院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之间建构信息沟通和协作平台,加强人才整合和资源共享,共同应对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

  四、保障措施

  1、思想保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我省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的目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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