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政〔2007〕4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气象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06〕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推动气象现代化进程,目前已初步建成了国家气候观象台、中尺度自动气象监测站网等,大大增强了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同时完善了预报信息的发布方式,建成了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气象服务能力,气象事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市地处岭南山系的西南部,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每年因暴雨、洪涝、干旱、雷雨大风、寒害等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给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目前我市气象工作水平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气象事业还没有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综合气象观测能力不强,预报预测水平不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率低,科技创新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快综合气象能力建设,努力解决气象事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二、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