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两基”宣传参考标语
附件1:
“两基”基本知识
1.什么叫“两基”?
答: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西部地区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两基”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
2.我市“两基”工作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我市在广西实现“两基”工作中,曾有四个“第一”的美誉:1993年秀峰区、七星区“两基”经自治区评估验收,率先在广西实现了“两基”; 1994年荔浦县成为广西第一个实现“两基”的县;1996年资源县成为广西49个贫困县第一个实现“两基”的县;1998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成为广西第一个实现“两基”的国贫县。至1999年底,我市17个县(区)“两基”工作全部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估验收。
3.“两基”评估验收的指标有哪些?
答:“两基”评估验收的指标包括教育经费、普及程度、师资配备及水平、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质量、成教扫盲等七方面内容,共31项指标。
4.“两基”评估验收最核心的指标是什么?
答:“两基”评估验收最核心的指标有六项,即六个“一票否决”的指标:
一是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达不到要求一票否决。
二是校舍存在D级危房一票否决。
三是普及程度不达标一票否决。
四是2001年后仍有拖欠教师工资的一票否决。
五是凡是造成师生重大伤亡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
六是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票否决。
5.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具体指什么?
答:“三个增长”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6.教育经费的指标要求还有哪些?
答:除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外,教育经费的指标要求还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含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专项转移支付)的65%用于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每年财政新增的教育事业费(以2002年为基准),每年财政新增数扣除增人增资外,全部用于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每年财政新增扶贫资金(不含以工代赈资金)的30%用于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二是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三是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学校无擅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乱收费现象;教师应享受的各项待遇落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应按编按时足额发放,没有拖欠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