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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国家“两基”工作评估验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两基”工作
评估验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7〕4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迎接国家“两基”工作评估验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七年四月三日

桂林市迎接国家“两基”工作评估验收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迎接国家“两基”工作评估验收(以下简称“迎国检”)工作,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两基”巩固提高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使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团结一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突出宣传我市 “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全面营造出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我市“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二、职责任务

  (一)各级政府

  1. 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近期要在当地电视台作迎国检动员讲话,进一步部署迎国检进入倒计时的工作。

  2.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县城所在地群众聚集的场所设立1-2块宣传《义务教育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基”巩固提高的公益性广告牌。

  3.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乡(镇)所在地、主要街道、村屯和圩场书写或张贴宣传《义务教育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基”巩固提高的宣传标语。

  (二)新闻媒体

  1. 桂林电视台要派记者跟踪采访“两基”工作相关活动,及时播报相关新闻;要策划制作以《做好“两基”工作,加快教育发展》为主题的“两基”专题节目,在综合新闻频道和科教旅游频道同时播出;要制做3-4个宣传《义务教育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基”巩固提高的公益广告(含字幕),在综合新闻频道和科教旅游频道同时播出,每周至少播出2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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