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放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农村信息网站建设的通知
(沈发改发[2008]25号)
各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经济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全国农村经济信息网沈阳工作站(简称市农信站)搭建的百万用户级的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拟在全市农村范围内开放使用市农信站的公共服务平台,并由其免费提供服务,支持各信息网站建设,进而实现信息为民和信息惠民。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开放平台,服务农村信息网站建设的对象为东陵、于洪、沈北、苏家屯等四郊区及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等一市三县范围内有信息网站建设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科技)组织、农村经纪人、生产专业户等。
二、服务内容
1.平台服务。为用户提供网站运行和访问所需的网络、系统和应用支持。包括域名解析、网络带宽、服务器空间等网络环境及WEB服务、数据库等系统平台服务。已经拥有网站的用户可以直接转到公共服务平台,享受免费平台服务和技术支持。
2.站点建设服务。为用户提供统一的信息管理、产品展示、企业门户以及电子商务等各类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和网站系统开发服务。为已经拥有网站的用户提供必要的系统升级服务。
3.技术支持服务。为所需的平台用户提供网站备案、系统维护、信息更新、系统升级、数据备份等技术支持服务。
三、服务方式
1.基于平台的服务均为免费的公益服务。
2.本着用户自愿、需求驱动的原则,选择和发展用户。
3.由市农信站组织专门力量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并开通服务热线(024-31302929)提供业务咨询。
开放平台,服务农村信息网站建设,是一项惠及“三农”的民生工程,对切实降低农村信息应用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望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按照《沈阳市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附后),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切实把这项惠农工程落到实处。
附件:沈阳市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