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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河北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河北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冀财人教[2006]56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厅内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省农开办: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工作部署,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我们制定了《2006-2010年河北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06-2010年河北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的部署,结合我省财政改革与发展和干部能力建设的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以服务全省财政工作大局和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大力推进教育培训观念、培训方法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努力建设人人学习、终身学习、全面发展的学习型财政机关,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的水平,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以此为指导,必须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以人为本,按需施训。科学把握财政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岗位干部多样化、个性化培训需要,促进干部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

  --全员培训,突出重点。坚持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实行全员培训。重点抓好中、高层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

  --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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