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开权力运行过程
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科学民主、客观真实、高效便捷的要求,在全面公开权力项目的基础上,抓住权力行使这个关键,从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入手,主动真实公开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动态公开。在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围绕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收处罚权;在行政管理权方面,重点围绕税收管理权,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审批权,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部门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经费管理、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进行公开。通过公开,达到规范执法管理行为,确保行政权力行使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行使权力谁负责公开的原则具体实施。
(三)公开的形式和时限
公开的形式应从有利于广大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充分利用网络、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宣传资料、“12366”服务热线等多种载体和形式进行公开。
1.公开的形式:税收征收权、税收管理权、税收检查权、税收处罚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权的审批等权力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主要应当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税收的有关政策规定可以通过“12366”服务热线、印发办事指南等向社会公开。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财物支配、物资采购分配和基建立项、招投标等可以采取公开栏、会议公布、会议文件和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开。
2.公开的时限:按照公开的内容与时间相一致的原则,对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内容,应定期公开;对临时性的内容,应随时公开,确保广大纳税人和群众能及时知悉。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博书
副组长:王晓华、杨兆奎
成员:张建伟、韩喜辰、田祖荣、何培英、单玉森、谢江宜、董秀云、杜治民、张云洲、梅李桃、孙 萍、王 军、郑俊和、杨聚好、王蕴瑭、王庆金、宋双虎、刘国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组成: